| 福州大学林勇健教授在接受《市场报》记者采访时称,许多商场在进行销售时,只为顾客出具收据或打印小票。如果顾客索要发票,必须另行要求。很多顾客因为怕麻烦,就会放弃对发票的索要,这不利于对零售业的税收监管。由于另行开发票,很容易造成发票内容与实际销售情况发生脱节,滋生腐败。一旦实行电脑打印发票,不仅能将目前销售小票所载内容详细罗列,较好地防止发票与销售实际情况发生脱节,同时也可避免国家税收从商家与顾客两方面的流失。
福建凯峰律师事务所陈锦卿律师则认为,以小票代发票,商家不仅可以逃避当场主动向购物者开具发票的法定义务,更重要的是有了偷逃税款的可乘之机。而小票只是一张购物清单,只打印了品名、单价和金额,对于购货单位或个人等重要信息却没有注明,又没有加盖超市、商场的公章,一旦发生问题或纠纷,是不能作为消费者索赔的有效法律依据。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上说,超市商场更应主动推行税控收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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