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小区内的这么多家用电器被高压电烧坏了,究竟找谁来赔偿损失呢?”近日,南山区南头街道红花园住宅小区内的一些住户因遭遇一件意外事故而愁眉不展。他们纷纷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倾诉心头的郁闷,希望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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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故障家用电器受损
9日晚上,红花园小区居民张小姐回到家中开亮电灯时,发觉灯光一会儿明,一会儿暗,并伴有“兹兹”的响声。起初,她以为是灯泡坏了,可是后来,她发现各个房间的灯具都是这样。接着小区就停电了。第二天,当供电恢复正常时,她发觉家中的电器大都被烧坏了。
该小区一楼临街商铺的骆先生称,当晚8时左右,他发觉店门上方的日光灯管亮度不稳定,当晚11时许,日光灯管突然起火爆燃。同时,店内的电脑收款机、音响等设备多被烧坏。
据了解,红花园小区住户家电受损较严重的居民楼有两栋,一栋是水产楼,另一栋是老区委家属综合楼。小区值班保安员刘先生称,从当晚9时20分左右发现路灯忽明忽暗,到了晚上11时许,两座居民楼内的楼梯路灯接二连三地发生爆燃。综合楼3楼一位业主告诉他,家中的电视机突然坏了。接着,604房的张先生告诉他,家里电脑打印机中的纸张突然起火了。刘先生说,他听到这些反映,为了避免出现其他意外,急忙拉掉了小区的电闸,并向南山区供电局应急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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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初查小偷引发事故
据小区居民介绍,南山供电局应急维修人员当晚闻讯赶到,经勘查线路,发现红花园箱式公用变压器的低压零线铜排和箱柜铁皮门被小偷盗走了,引发电压剧烈升高。这次事故中居民损失惨重。经小区物管部门统计,被烧坏的电视机、空调器、电冰箱、家用电脑、音响设备均有数十台,还有一批洗衣机、微波炉、热水器、电动按摩椅、灯具等。受损居民问维修电路的工作人员,被烧坏的家用电器谁来赔偿?维修人员表示,应找肇事者赔偿,导致这起意外事故发生的是小偷。
居民们表示不解和为难:“如果肇事的小偷抓不到,我们不就索赔无望了吗?”居民们认为,供电线路和设备一直是由供电部门安装和维护的,出了问题,居民用户理当直接先找供电部门索赔。即使需要向小偷索赔,也应当是由设备被盗的供电部门与小偷理论。赔偿高压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供电部门是推脱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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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心焦不知何处索赔
维修人员解释说,供电局在供电设备上标明了“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标语,并加有门锁,还定期有巡线人员巡查,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这次小偷钻了空子,不能只埋怨供电部门。
对于小区居民电话咨询索赔的问题,供电部门解释说,以380/220伏电压供电的居民客户,因发生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时的索赔处理,按《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办理。该办法第六条规定: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些小区居民表示,“供电设备的产权属谁就由谁管。按照该办法第七条规定,‘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7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7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其赔偿。’以此来看,作为无辜受害方,居民怎能不心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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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方面正在深入调查
事故勘查结果怎样,到底该谁为这起意外损失“埋单”?带着小区居民关注的问题,记者走访了南山供电局。有关技术人员告诉记者,电路设备屡屡被盗破坏,一直是电力部门较为头痛的问题。红花园箱式公用变压器的低压零线铜排被小偷盗走后,火线与火线之间的电压是380伏,家用电器在瞬间升高的电压下,自然灾祸难免。其实,小偷偷走的零线铜排和箱柜铁皮门后,卖给废品收购站只不过换取几十元钱,而其造成的损失,是令包括供电部门在内的人们都极为愤慨和痛心的。
南山供电局局长陈晓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小偷造成的事故,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本着对社会负责的精神,南山供电局从接到报告开始,就没有推脱不管,而是积极做了一系列工作。首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修线路,恢复供电;第二,建议冰箱等家庭急用电器受损的用户,先送修使用,保留发票备索赔;第三,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将事故情况报市供电局和有关保险公司论证处理。南山供电局购买有供电设备财产险。如果符合保险公司有关条款,可由保险公司理赔。“至于究竟落实到是谁赔偿的问题,尚需有关部门最后的调查结论而定。我局会很负责任地跟踪到底。”陈局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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