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12月16日从自治区地税局获悉,我区地税部门将在全区7个行业逐步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凡月营业额1000元以上营业税纳税人将须使用税控收款机。
目前我区税控收款机推广范围是:商业零售业、修理修配业、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7个行业中,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月营业额1000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但使用POS系统、MIS系统进行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的大型零售商场、超市、大卖场以及大型连锁快餐业,需待国家相关标准出台后再实施税控改造。
使用税控收款机后,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不论以现金或非现金方式收取款项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外),都必须通过税控收款机如实录入经营数据,开具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控收款机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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