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自己花一万多元买来的商场收银系统软件竟是盗版的,小关接到法院的传票才恍然大悟,但这并未减轻其责任,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小关又花6000元购买了正版软件,并每年交400元的维护费。事件:一万多元买了盗版软件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几年前,小关在横栏镇开了家惠民百货商场,生意一直不错,为了规范管理,2003年5月,小关请小榄镇一家有资质的隆城电脑行组建了“pos电脑收银系统”,其中支付“金管家商场pos管理系统”软件款1.1万元。 用上这套系统,商场的结账流程更快了,然而这时,小关竟接到市中级法院的一张传票,他被“金管家”软件的权利人告上了法庭。 原来,张明杰、张文清专门从事电脑软件开发,2001年初,他们看到百货超市零售业务收款软件的市场前景,于是次年11月合作开发出“金管家商业管理信息系统”,并在2003年10月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他俩很快发现,不少中小超市用的是盗版软件,侵害了他们的知识产权。经过一番调查取证,2007年9月,两人以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状告惠民百货商场的经营者小关,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7500元等。 此外,二人还委托某公司对惠民商场收银计算机软件和“金管家”软件信息的异同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两者的操作、界面、格式、描述、排列、销售小票等特征一样。焦点:不具备分辨能力应否负责? 作为被告的小关倍感委屈,首先他认为,隆城商行是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他相信电脑行出售的是正版软件。作为非专业人士,哪里能分辨出正版和盗版软件的区别?即使使用了盗版软件,对方也应该找出售软件的隆城商行索赔。 令他更委屈的是,为购买这一软件,他已经支付了每个收款机站点1500元的软件费用,这与“金管家”软件的市场价格相当。此外,“金管家”软件并非知名品牌,也没有任何可见的防伪措施,唯一的标识就是拥有“密匙号”。而隆城商行不但利用“密匙号”成功安装和使用软件,并多次升级,小关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不可能辨析软件是否侵权。调解:购买正版软件并支付维护费 经几次开庭,法院组织调解,双方3月20日签订调解协议:由小关出资6000元向张明杰、张文清购买“金管家”软件,供其商场5个收款站点使用;对方5个工作日内为小关安装软件,并负责小关商场内所使用“金管家”软件的日常维护工作,小关每年年底支付维护费400元。
|